近日,青海省海南州气象局与海南州电信局、州电视台、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等多家单位签订了《气象信息传播发布合作协议》。 依据《协议》规定,气象局与上述单位将依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大众”的原则建立稳定有效的合作机制,完善预警信号即时插播制度和可靠的预警信号传输渠道,保证预警信号传输安全畅通。气象部门按照发布权限和业务流程,制作和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和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情况,对所发布的预警信号予以更新或者解除。电信局、电视台等单位负责气象预警信号的传播,在收到气象预警信号后,采用多种形式无偿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向公众广泛传播,不得更改预警信号内容。 (作者:苏芬 责任编辑: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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