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社会管理的实施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而任何制度的科学设计都是从基础理论的研究开始的。只有科学界定制度中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才能确保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因此,要提高气象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必须从“解剖”社会管理和气象社会管理开始。
通常来讲,社会管理主要是指对政治统治事务和经济管理事务之外的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从政府层面上讲,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制订社会政策、法规等规范,来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正,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作为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气象社会管理主要是指对气象相关公共事务、从事气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管理。从政府层面看,管理的主体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现行体制下,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的主体是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中国气象局、地方各级政府和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管理手段包括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和社会化手段等,如制订和实施法律、政策、规划和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监督检查和气象科普等;管理目的是维护气象活动秩序,统筹气象资源配置,使气象服务能够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维护国家安全。
气象社会管理不同于行政管理。传统的行政管理主要是指政府运用国家权力开展的管理活动,其侧重于行政、法律等手段的运用,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同时,行政管理既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又执行政治职能。而社会管理则是在政治统治和经济管理之外的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其管理手段和方式是多样的,在传统的强制手段之外,更强调非强制手段(如技术手段、科普等)的运用,更强调服务型管理。因此,在开展社会管理活动的过程中,需要逐步转变观念,更加注重运用服务型管理手段,通过强化公共气象服务来提升气象社会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气象社会管理与公共气象服务职能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公共气象服务是使用各种公共资源或公共权力,向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生产部门等用户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的活动,政府履行公共气象服务职能的目的是通过提供气象信息和技术来满足公众或某一类群体的公共需求;而气象社会管理则更强调对社会气象事务的治理与协调,强调对气象资源的统筹配置,其直接目的是维护全社会气象活动的正常秩序,提升气象活动的效率。同时,两者又紧密相连:一方面,对气象服务的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且随着国家服务业改革背景下气象服务的迅速发展,未来对气象服务相关的市场主体及其活动的管理必将成为气象社会管理的内容之一;另一方面,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的均等化是气象社会管理的目标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气象社会管理就是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来统筹配置气象资源,保障气象活动有序开展,从而不断缩小气象服务能力与日益增长的气象服务需求之间的差距,推动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的均等化。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和服务业改革的要求,针对现阶段我国气象社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标准和规划,明确管理主体、内容、对象和方式等;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合理借鉴美国联邦气象服务和支撑研究委员会(FCMSSR)运作模式,加强国家层面对气象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管理,逐步推进部门政、事、企分离;进一步梳理气象社会管理职责,提升相对薄弱领域的气象社会管理能力。通过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气象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的提升。
(作者:肖芳 作者单位:中国气象局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达芹)